“夷齐读书处”书镌年代考
来源:未知 时间:2011-01-01 10:26:00
历史从来不是僵死的,它只是沉沉地睡着了,几乎听不到脉搏的跳动和轻微的喘息声。而深入挖掘史料,是激活历史的重要路径和方法。
书镌有“夷齐读书处”石刻的书院山,原属昌黎县境,今属卢龙。对于书院山,清同治五年(1866)版与民国22年(1933)版《昌黎县志》均记有:“书院山,县西四十五里。两岗合抱,环列石屏。屏下朝阳洞,覆石如厦。小井深不满尺,嵌石屏,冬夏不竭,井西大石壁立,镌‘夷齐读书处’五字,苔痕剥蚀,摩挲可辩。”显然,其地是因有被孔孟尊为圣贤的伯夷、叔齐在此读书的传说而得名。其南侧有一巨石倚山而立,青纹赤面,平坦如砥,上镌“夷齐读书处”五个颜体大字,字径约50厘米,迄今保存完好,清晰可见。这方笔锋遒劲有力的摩崖题刻与秀美的山水、古朴的寺院、动人的传说珠联璧合,从而使书院山名声雀起,逐渐成为一处集踏青、观光、朝圣、拜佛于一体的热点景区,并于民国年间被列入昌黎“石门十景”,雅称“书阁声清”。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特别是随着云居寺的毁废,此景日渐萧条,早已成为雪泥鸿爪。最近,当地决定复建书院山云居寺等人文景观,其意义深远重大。
人所共知,一个旅游区不仅要有景物,而且更要有以文化内化而成的“景魂”,亦即高尚美好的人文精神。而“景魂”又只有通过物质载体才能活灵活现地体现出来。书院山的“景魂”是什么?是夷齐精神。这里的夷齐精神的载体是什么?是“夷齐读书处”石刻。这方摩崖题字在《永平府志》与《昌黎县志》中都有记载,名气很大。尽管其为民间景敬先贤的假托附会,却因此使那里的山水有了灵性,有了圣洁,有了精神魅力。这座原本平淡无奇的小山,之所以逐渐成为滦河下梢左岸一个文化与旅游相得益彰的经典景区,无疑是切合了中华先哲们那具有永恒价值的“人以山传,山以人名”的理念使然,值得今人深思、借鉴。如此说来,这承载着“夷齐精神”的书院山及“夷齐读书处”石刻,对孤竹文化和旅游文化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价值。
对于“夷齐读书处”的作者与书镌时间,史志无载。唯见昌黎县韩营村韩氏家族于清嘉庆十八年(1813)和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书写本《韩氏家谱》。其在“先代遗迹”部分记有:“‘夷齐读书处’石刻在城西书院山,系公(指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遗笔。”可惜,并没有附有任何考证文字。对于私家谱碟的如是之说,可信乎?南宋著名学者、诗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认为“姓氏之书多讹”;南宋大史学家与大谱碟学家郑樵在其所著的《通志•氏族序》中有一句千百年来良史们无不尊崇与践行的至理名言:“氏族之家言多诞,博雅君子不可不审。”昌黎《韩氏家谱》的一些记载,亦不例外。
由于多种机缘,在上世纪6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笔者曾多次与同学于万富、沈永智、李勤增,及著名考古专家王峰、高文泰等,到书院山赏识与考察“夷齐读书处”石刻,发现其署款中写有“石门”二字。1990年春天,笔者做为河北省旧石器调查小组成员,与考古专家王峰、高文泰、石春平等在石门一带工作时,与河北省石刻调查小组的考古专家吴东光、宋新盛、张振堂等巧遇,两组暂时“合二为一”,由笔者作向导,考察了“夷齐读书处”石刻。专家们工作十分认真,并采取了若干“技术”手段,认定其署款中确有“石门”二字。
在此之前,秦皇岛市文物工作者在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下,从1984年起曾进行了为期3年的文物普查工作。其间,卢龙县老文物工作者杨卫民与赵全明等认真考察了“夷齐读书处”石刻,辨识出其署款中有“石门”二字,并将其记录于文物档案之中。之后,其考察结果又收录于由秦皇岛市文化局邸和顺主编,王世杰、杨卫民、赵全明等参编的《秦皇岛市文物资料汇编》(1988年12月编印)。该书在第201页《卢龙夷齐读书处》一节明确记载:“井西39米处的石壁上镌刻‘夷齐读书处’五个字,字约50×40厘米,下面有款,多已模糊剥蚀,只存‘已裁……石门……’数字”。
如今,距笔者1990年春考察书院山“夷齐读书处”已整整过了20个年头。其“石门”二字尚在否?对此,昌黎县十里铺中学教员、近年致力于韩愈研究的张玉万撰写的“实地踏勘”报告《韩愈遗笔“夷齐读书处”》(发表于2009年6月15日《昌黎日报》的《乡音》版)有明确的回答。他在记述2009年6月2日由“熟悉‘夷齐读书处’遗址附近地理环境的县文化馆退休馆员孟祥慎引路”,“与县文化局副局长田延光、县文保所所长王志军陪同县电视台记者”同去书院山考察“夷齐读书处”刻石时,写道:“……井西39米处的石壁上镌刻‘夷齐读书处’五个字,字约50×40厘米,下面有款,多已模糊剥蚀,只存‘已裁……石门……’几字。”由此可知,署款中现在不仅仍有“石门”二字,而且尚存“已裁”二字。
至此,“夷齐读书处”五字的署款,虽字迹多已剥蚀模糊,不可遍识,但其中“石门”二字尚可确认,已成共识。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应当澄清一下。最近,有人撰文以“夷齐读书处”署款“多已模糊剥蚀,根本无法辨认”为由,矢口否认署款中有“石门”二字。乍一看,此说似乎有些道理,但稍微一琢磨,则知其根本无法立足。由于自然与人为的原因,一处摩崖题字逐渐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根本无法辨认” ,本属正常。如果我们仅以今之感官所“感”为据进行考证,就难以求得历史真相,甚至会南辕北辙。实际上,就是将来署款处变得平坦如砥,甚至连“夷齐读书处”五字也烟消云散,但几经文物考古工作者确认并记录在档案的史实也是无法否认的。显然,仅以眼前“根本无法辨认”就轻言没有“石门”二字,犯得正是以今之“无”否昔之“有”的常识性错误。此乃考古之大忌也。假如真的“根本无法辨认” ,也就根本无法做出或“有”或“无”的任何一种判断。换言之,既然已“根本无法辨认”,那么凭什么就能断定其中没有“石门”二字呢?一言以蔽之,无“石门”之论,是根本不可相信的。
书院山附近共有8个石门:石门街、铁石门、唱石门、张石门、胡石门、孟石门、南祖石门、李石门。其中唱石门距中心地石门街最远,相距3公里。书院山距石门街仅1.8公里,所以,它也处在“石门圈”范围之内。笔者以为,“夷齐读书处”下款中的“石门”所指不外乎三种情况:或为石门街专指,或为8个石门的统称,或为8个石门及周围更大范围的泛称。总而言之,其为居落地名无疑。既然如此,只要弄清了这些石门的始建年代,“夷齐读书处”石刻的书镌年代的上限就可以确定了。
据《卢龙县地名资料汇编》(卢龙县地名办公室编,1984年4月编印)记载:“石门街,明洪武初年(1368),薛氏由山东逃荒而来,占产立庄;铁石门,明洪武初年(1368),铁氏由山东逃荒到此建村;唱石门,明永乐初年(约1403),唱氏由陕西渭南县大板桥迁此占产建庄;张石门,明永乐初年(1403),张氏从山东大柳树迁此立庄;胡石门,据庙钟记载,系明朝建庄;南祖石门,明万历元年(1573),章、祖二姓到此居住;孟石门,明崇祯年间(约1644年),孟氏由山东邹县迁此占产建庄;李石门,明崇祯元年(1628),李氏由山东逃荒来此建庄”。
由上述记载可知,8个石门均立庄于明代。其中石门街和铁石门最早,建于明洪武年间;孟石门和李石门最晚,建于明崇祯年间。由此可知,“石门”一词作为地名,仅仅始于明代,不会早于明洪武元年。显然,“夷齐读书处”署款中的“石门”一词,恰恰为其书镌时间划定了一个准确无误的“上限”:明洪武元年(1368)。
石刻本身有无确定书镌时间“下限”的要素呢?没有。但我们只要认真通览一下《永平府志》与《昌黎县志》关于形胜与山川及其咏诗等内容,便可得出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是其“下限”的正确结论。现存《永平府志》有明弘治十四年(1501)、万历二十七年(1599),清康熙二年至十八年(1663—1679)、康熙五十年(1711)、乾隆三十九年(1774)、光绪五年(1879)6个版本;现存旧版《昌黎县志》有清康熙十四年(1675)、乾隆二十八年(1764)、同治四年(1865)及民国22年(1933)四个版本。其中前三个版本的《永平府志》均不见书院山及其“夷齐读书处”石刻的只言片语。书院山入志始于距今近300年的清康熙五十年版的《永平府志》,但其中未见有“夷齐读书处”石刻的有关记载。另外,清康熙十四年和清乾隆二十九年《昌黎县志》虽在“山川”部分收录了“书院山”,却亦无有关“夷齐读书处”的记载。该石刻五字被录始于距今236年的清乾隆三十九年版《永平府志》:“书院山,县西四十五里,两岗合抱环列石屏,屏下有朝阳洞,覆石如厦,一小井深不满尺,钳入石屏,冬夏不竭,井西大石壁立,镌‘夷齐读书处’五字,苔痕剥蚀,摩挲可读。”此后,光绪五年《永平府志》及同治四年、民国22年版《昌黎县志》皆因之,有同样的记载。由上述所列可知,“夷齐读书处”石刻入府志的时间为清乾隆三十九年,即公元1774年,理所当然就是该石刻书镌时间的“下限”了。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书院山“夷齐读书处”五字,当书镌于明洪武元年(1368)至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之间。也就是说,这方摩崖题刻是明清时期的作品,而并非早于明清,更不可能是唐代人所为。至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夷齐读书处”不是韩愈遗笔。
与史实根本不符的“韩愈遗笔”之说源于何处呢?研读地方志可知,《韩氏家谱》记载中的不少错误说法均来源自于早期的《永平府志》或《昌黎县志》。然而,“夷齐读书处”“系韩愈遗笔”之说,在各种版本的《永平府志》和《昌黎县志》中却均无记载。仅在清康熙十四年版和乾隆二十八年版《昌黎县志》中有“夷齐书院,即书院山,乃夷齐读书之所,有韩愈石刻可考”的表述。其实,这一表述中根本没有“夷齐读书处”是“韩愈遗笔”之意。其理由如次:1、正史与野史、韩愈与文友著作,及千百年来逐渐完善的韩愈传与韩愈年谱均无韩愈来今昌黎地的任何记载,因此,书院山不可能有韩愈书镌的“石刻”,“夷齐读书处”因此也就不可能是韩愈遗笔了。2、书院山及其“夷齐读书处”是民间景敬先贤传说而假托的载体,而并非实指,这是学术界的共识。如此说来,被后人评价为“作文无一字无来历”(宋代黄山谷《与王观复书》语)和写诗“句句有来历”(清代顾嗣立《寒厅诗话》语),且生性刚直的韩愈即使真的来过今昌黎地,也不会到那个附会的地方去题书“夷齐读书处”。3、在现存的六个版本的《永平府志》,均不见“有韩愈石刻可考”这一记载。这一记载仅仅出自于清康熙与乾隆版《昌黎县志》。在其后编修的同治版与民国版《昌黎县志》则根本没有录纳。其理由,当如民国版《昌黎县志•凡例》所言:“不便滥入,恐假借附会,人与地不相符,以贻有识考古者之讥也”。这充分说明,此说已被后世学者摒弃。既然如此,更遑论“夷齐读书处”系韩愈遗笔了。4、在这一记载中,“韩愈石刻”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不明确,且并无具体所指,其没有证实任何判断的逻辑效力。因此,无法证实“夷齐读书处”系韩愈遗笔。5、在这一记载中,并无“夷齐读书处”五字。白纸黑字,不会错吧?本无其字,载之何者?本无其字,“遗笔”何者? “夷齐书院,即书院山,乃夷齐读书之所,有韩愈石刻可考”,文字浅显,但可多解,然无论何解,也难以从中硬“抠”出“夷齐读书处”这五个字来。